2017年11月11日,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科技标准司和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共同组织召开了《水十条》与“十三五”水专项工作对接座谈会。会议由水环境管理司周宪政督察专员主持。水环境管理司张波司长及地表水处、水固定源处、农村处、综合处、饮用水处、海洋处的相关负责同志,科技标准司禹军处长,水专项管理办公室有关同志,水专项标志性成果责任专家及有关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上,水专项“十三五”立项的京津冀区域水环境质量综合管理与制度创新项目等8个项目负责人介绍了项目任务部署、预期成果及示范工程等总体情况;王凯军教授、郑丙辉研究员和王圣瑞教授3位水专项标志性成果责任专家介绍了水专项在京津冀区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太湖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和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水体生态修复方面预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突破的技术难点;水司和科技司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结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与专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对水专项“十三五”重点工作提出了要聚焦解决管理上遇到的实际问题,在面源污染防治、行业污染整体减排等方面有重大突破等相关建议。
张波司长总结时强调,大家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目标,聚焦重点,攻坚克难,取得标志性成果。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新的转折点,水环境保护和水专项要在新形势下完成新使命务必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二是水环境管理工作和水专项的任务布置要服务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目标,建立一套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水环境保护体系;三是水专项要采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和制订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基准标准体系,制订科学的环境质量目标,自觉加严环境管理,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四是面源污染已转变为水环境保护的主要矛盾,水专项应敢于啃硬骨头,要在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有重大突破;五是要统筹流域和行业管控,建立基于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的,与水环境质量目标相衔接的流域污染管控体系;六是要建立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两手抓的流域生态保护管控体系,建立基于有毒有害物质防控的水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立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及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制订有利于推动水价改革的环境经济政策。
